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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兴善伏法记:凶手以死伏法,受害者“死而复生”,后来怎样?
引言
冤假错案很大程度上侵害了社会上的公平正义,其恶劣影响之大,会使我国执法者的公信力和号召力受到影响。
即使破解了十个铁案,也无法挽救这样的损失;同时会使被告人蒙受不白之冤,即使多年后沉冤得雪,被告人的声誉、精神世界以及家庭生活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影响,更严重者,有些无辜的被告者还会为此滔天冤案付出宝贵的生命,所以弘扬司法正义意义非凡。
案件主人公
滕兴善,湖南省麻阳县村民,在村头开了一家肉铺,和妻子两人有一对儿女,一家四口过着平凡的生活。直到1987年,这种美好被无情打破,滕兴善因涉嫌杀人案被警方逮捕,由此展开了悲惨的一生,一家人因此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
河边惊现女性尸块
1987年4月27日,在湖南省麻阳县,一个居民在河边打扫时发现了一个沉甸甸的蛇皮袋,蛇皮袋打开,里面竟露出一条人腿,居民吓了一跳,随后赶忙报警。警方来到河边,在附近仔细勘测,最后找到了六块四处散落的女性尸块。
凶手被抓,最后被判处死刑
碎尸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警方成立专案组对可疑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最后将湖南省麻阳县村民滕兴善列为头号嫌疑人,1987年12月6日,滕兴善被民警抓走,滕兴善被警方抓进局子后,警方对他多番拷问。
起初他并不承认案件是自己所为,而是严刑拷问,最后被迫认罪。后来警方带他去了“指认现场”,面对着为自己不停奔波,日渐憔悴的妻儿,他心中愧疚又心疼,但他一直强调,自己没有杀人,希望自己的家人相信他。
家人相信滕兴善蒙受了不白之冤,但在铁证面前,他们束手无策,只能找人求助。后来在堂叔滕野的帮助下,这个案子越调查,引人怀疑之处越多。虽然有着诸多疑点,但死者为大,无法证明滕兴善是无辜的。
直到1988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判死刑。眼看丈夫死刑将至,妻子却想不到一点办法,整日以泪洗面,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执行枪决,最终死亡。
受害者“死而复生”,还被告人清白
1994年某一天,麻阳县城广场旅社的老板刘国沅在机缘巧合下见到了当年的受害人石小荣,刘国沅在震惊之后上前和石小荣谈话,确认此人是当年的被害人之后,就询问起当年事故的缘由。据石小荣陈述,自己当年的失踪案是因被人贩子拐卖到大山中,后被辗转卖给山东鱼潭县的赵洁友。两人结成夫妻,自己生下一对儿女后,才得以和家中亲人取得联系。
随后刘国沅向石小荣大致讲了案情经过,听到滕兴善因自己无辜枉死,石小荣心中十分愧疚,决定联系到滕兴善的家人,帮助他翻案,只是逝者已矣,只能尽力挽回名誉损失了。
案件重审结果
湖南省高级法院接到滕兴善家人的申诉,2005年7月正式开始对滕兴善案件展开重新调查,相关人员进行了笔录登记,结合被害人的申诉,最终于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滕兴善无罪,并对滕兴善本人与家人做出了相关赔偿。
案件引人深思
历经多年,虽然滕兴善沉冤得雪,但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从此与家人天人永隔。
因为受到时代条件的限制,确实有很多案件没有办法及时地解决或者是出现了偏差,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也永远不会放弃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尽力做到相对公平,还原事情最原本的真实。
这个案件,虽然令我们惋惜,但是一定程度上,更是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是公平正义的,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更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探索事情的真相,努力寻求公正义,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滕兴善的人物简介
滕兴善是湖南麻阳县高村镇马兰村的农民,家与县城隔河相望,膝下一双儿女。妻子操持家务,滕兴善是个本分屠夫,在村头开了个小肉铺。1987年,因“杀人碎尸”,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一审被判处死刑。
1993年,案件被害人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被害人“复活”。她辗转向滕的家人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 。她还明确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但这一切如石沉大海。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世界上真的存在完美犯罪吗?
本文系网易新闻网易号新人文浪潮计划签约账号【骚客文艺】原创内容,未经账号授权,禁止随意转载。18天的时间里,人们亲眼见证了杭州杀妻案破案过程。这是真实的生活,不是电影和文学,真实生活给人的冲击才是最无情的。案情细节耸人听闻,真相大白也并不能让人马上感到轻松和释然。
在 *** 空间的讨论里可以明显地看出:相当多的普通人被极端人性导致的极端个案吓到了,丧失了安全感。所以被激发出两种心态,一个是对人性的极度不信任;另一个,则是对犯罪者能力的神话,对警方破案能力的担忧。这正是公安机关需要用有效的工作来回应和抚慰的。
婚姻与人性,是一个巨大永恒的话题,如果用极端个案来注解一切,那只不过是为迎合一些人本就焦虑的心理。
而后一个问题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领域:极端人性虽然少见,但总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的防线是怎样应对他们的?
一、完美犯罪?不存在的!
很多人都有这个疑惑,一个心思足够缜密、心理素质足够好的人,把细节处理得足够完美,是不是就能够对抗侦查,最终脱身?在本案中,凶手是不是差点就成功了?你看他主动报案,面对镜头也不慌张,谁能想到背后已经做下如此凶残的事情。
▲来女士丈夫接受采访时冷静分析妻子失踪事件 图源:小强热线
人的能力固然有高低,但一般情况下,狐狸和猎人之间的强弱之势是清楚的。只不过,狐狸的弱可能被掩饰,而猎人的强,也未必一眼就能看出来。
一般来说,陷入暴力犯罪的人,往往文化水平、经济地位不高,甚至多是生活的失败者、失意者、社会的边缘人,他们的个人能力和心理特征决定了犯罪过程即使是想尽办法掩饰,也难免到处露马脚。
具体到杀人这种暴力犯罪,真实世界中的杀人者,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各异,即使有胆大心细者,也谈不上有什么犯罪经验可言。偷窃、诈骗惯犯可能有经验技术积累过程,而杀人这件事,多半没有多少机会供你实践学习。再有天分的人,初次登台表演,能不让行家看出毛病吗?
反过来看猎人一边。郭德纲曾经说过,相声演员得是半个心理学家,观众在剧场里的每一次情绪起伏都在我的掌控中。而搞刑侦的侦查员同样是心理学家,他们的办案经验决定了他们对犯罪者心理的熟悉程度,超过犯罪者自己对自己的了解。你杀几次人?我办多少案?同类案件的犯罪规律,掩饰手段,犯罪者的情绪变化过程,都在他们掌握中。讯问过程中,侦查员问话的时候对某个动词的选择都可能导致对手情绪崩溃。
2003年,北京市警方通报了“6·15”特大系列杀人碎尸纵火案,一名出租车司机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6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伙同妻子涉嫌合谋杀害5名卖 *** 并残忍碎尸。这位出租车司机就是被侦查员一句,“你把人‘卸’哪了?”击碎了心理防线。
有人可能会认为小地方的侦查员类似案件可能见得少,未必那么敏锐,那么当案件发生在大城市,或者影响足够大的时候,或者当省、一线城市、乃至公安部见多识广的刑侦专家关注到案情的时候,这时狐狸的弱就更可想而知了。
狐狸再狡猾也要知道,自己面对的也是可怕的对手,它可能会高压,也可能节奏舒缓,内紧外松,它在等待,等待关键证据的落实,等待犯罪者马脚的彻底漏出。
再加上不断更新迭代的科技加持,猎手的手段越来越多,你可以看到,近些年,各地不断有陈年积案破获,真凶落网的消息。
刑事侦查除了DNA等技术手段外,大多数时候是一门秘而不宣的学问,它有自己一套 *** 总结,有法律程序依托,但也确实有赖于关键决策,这种关键决策来源于一种对人性的洞察,和战场直觉。这种决策往往在案发的头几小时就要做出,这就是侦查员水平的体现。
因此,杭州杀妻案这种大案其实是更容易破的。这个案件到确认凶手宣布破案用了18天,但是有可能在很早的时候,大网的方向就已经明确了。
二、是罪犯,总会露出蛛丝马迹
刑侦历来不缺少斗智斗勇的传奇故事,但是真正对破案起到关键作用的,却往往是大量费时费力,并不光鲜的基础工作。
众所周知,现在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很发达,但要得出有价值的信息,还是必须落实到人手上,必须堆人力。
杭州杀妻案中,专案组调集全市百余名视频侦查员,对相关时段共计约6000小时时长的视频内容,分时段、分点位、分对象,反复查看、交叉复核,梳理所有出入小区的人员、车辆信息,逐一落地核查。还要经过反复侦查实验明确小区内部监控可以形成闭环。在此基础上得出被害人没有走出小区的事实判断。
▲杭州杀妻案警方侦办过程画面图源:微博@牛视频
另外,彻底筛查化粪池抽取的38车粪水,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技术鉴定,判断得出被害人确已死亡的结论。这对于案件的定性和推进至关重要。
这些技术手段突破的都是案件推进的关键环节。拿出点硬事实来,凶手才会出现前后矛盾,才会出现心理畏惧,采取进一步刑事强制措施以及攻心手段,才能顺理成章。
锁死罪犯的工作,多半不是福尔摩斯式精妙推理,主要就是靠这类基础工作,笨功夫,通过地毯式搜集证据取得突破。
上面提到的“6·15”特大系列杀人碎尸纵火案中,当年为了寻找5个受害人的遗体,警方在河道上挖出了一个足有两个足球场大的大坑,3天时间内清理的渣土能装满300辆大卡车。
1999年5月30日凌晨,北京石景山区发生8女被害特大凶杀案,同单元楼的一名男子为谋财,从阳台爬进了一套女工宿舍,将屋内8名在珠宝店工作的年轻女工全部杀死,事后居然坦然回家面对警方的查访。这是自1949年以来北京更大的一起凶杀案。
刑侦技术人员通过对足迹和80余处血迹的勘察鉴定确定了凶手的运动过程,还原了现场,勾勒出罪犯的体貌特征。除足迹外,不同血迹也能反映人的运动特征。
同时通过DNA技术,在现场发现了第9个人的血迹。据此判断案犯在作案时受伤出血。这为查获真凶提供了关键证据。
纵横4个省市杀11人的周克华,8年侦查过程中,侦查员长期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近百名侦查员反复回看、甄别了将近3500T的视频资料,才找到线索,得到两张清晰面部照片。2012年,当周在重庆重新作案后,及时的悬赏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3000万双眼睛成了警方的助手。举报线索让警方在重庆大融城商场监控视频中捕捉到周克华的特征——走路时呈明显外八字脚,左腿比右腿正常行走时慢0.02秒,警方由此确定了收网的区域。
▲周克华通缉令
破案需要大量基础工作,这提出了一个资源分配问题,获得更多资源支持的案件更容易破获。韩国电影《杀人回忆》中表现的问题,侦查员的精力不断被各种因素干扰和消耗掉,这是真实生活的写照。它让人感慨,破案本身确实是要有条件和机遇的。
三、口供有多重要
口供是所谓证据之王,口供用来说明案情无疑是最有效率的。杭州杀妻案中,网友也非常关心口供的情况。
但是最有效率不意味着真实客观。口供是最主观的,口供要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只有口供不能定案,这是法律常识。但如果案情长期没有头绪,口供就成了钥匙,逼取口供,刑讯也是古已有之的常见现象。现实中错案冤案的发生,往往就是重口供轻证据的结果。
公众熟知的佘祥林案,是反映这种恶果的经典案例。
1994年1月2日,佘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在玉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
▲2005年4月13日,佘祥林被宣判无罪。图源:新华社
这种案件并不孤立,还有更不幸运的人。
1987年湖南麻阳发生碎尸案,警方发现曾在麻阳县城“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石小荣离奇失踪,认定死者是石小荣,随后再依据犯罪手法认定屠户滕兴善为杀人者。1989年1月,滕被执行死刑。1993年,死者石小荣被发现返回贵州老家,“复活”了。事实是1987年她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到了山东。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作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滕兴善资料图
▲滕兴善当年审判地点
命案冲击社会人心,严重威胁社会安全感,公安机关必然承受压力,对侦查员个人来说,也是职业生涯的关键时刻。这不仅是个人荣辱得失的关键时刻,也是法律精神坚守的关键时刻。需要人们正确取舍。用培根的话说,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对杭州杀妻案的观察,需要人们保持这根弦。刑事案件不存在破案期限的规定,这本身是实事求是的做法。办案过程的快和慢不是关键问题,破案本身要经得起证据、法庭和历史的考验,这是关键问题。所以杭州杀妻案中,警方在新闻发布的时候才会如此慎重,才会反复强调费时费力收集到的视频证据,DNA证据等等,这些是反映案件事实最客观的证据,是案件定性和进展的基础。
古今中外,都有长期无法破获的悬案,这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但如今在技术进步的加持下,命案犯罪者的隐匿无疑是变得越来越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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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兴善的案件大事记
(1)、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被肢解的女尸。同年3月底,贵州籍女子石小荣在麻阳被人拐卖到山东。
(2)、警方通过失踪人员排查、血型鉴定等手段(当时未有DNA检测),认定1987年3月在麻阳一旅社打工时失踪的石小荣为该案“被害人”。 (3)、1987年12月6日,麻阳县马兰村农民、屠夫滕兴善被警方收审。 (4)、1988年9月2日滕兴善被逮捕;同年10月26日,滕被提起公诉;同年12月13日,怀化地区(现改为怀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滕死刑,滕不服,随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6)、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天星关于滕兴善和滕兴善伏法记:凶手以死伏法,受害者“死而复生”,后来怎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